暂缓!返场!联盛科技客户和供应商重叠,实控人涉非法占地、不正当竞争

9月29日,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盛科技”)将再次迎来沪市主板IPO上会。此前,联盛科技曾于8月11日沪市主板IPO上会,被判“暂缓表决”。

那么,联盛科技此次再上会,能否得偿所愿?

来源:图虫创意

客户和供应商有重叠

联盛科技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材料防老化助剂及其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受阻胺光稳定剂、复配助剂、中间体及阻聚剂等。

从股权结构来看,联盛科技实控人为项瞻波和王小红,两人系夫妻关系且合计控制公司31.76%股份的表决权。

联盛科技于2021年9月公布首份IPO申报稿。该申报稿显示,2018年至2020年以及2021年上半年,联盛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66亿元、9.85亿元、11.95亿元、7.3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34亿元、1.3亿元、1.79亿元、0.9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项瞻波曾于2020年9月与投资方签订对赌协议,其中约定联盛科技2020年净利润若低于1.77亿元,则投资方有权要求项瞻波进行现金或者股权补偿。

不难看出,公司2020年净利润仅比实控人向对赌方承诺的高一点。

对于恰好完成对赌业绩,联盛科技对IPO日报表示,公司于2020年9月底签署对赌协议,根据在手订单等情况,当时已经可以对全年的业绩有基本的预判,并可以相对准确的预估全年业绩。目前所有对赌条款已终止,且被相关方确认自始无效。

对赌协议摘要,数据来源:申报稿

不过,能相对准确预估的联盛科技,其2022年1月签署的申报稿中报告期仍截至2021年上半年,未编制和披露盈利预测信息, 无法让我们一览公司2021年全年的业绩和2022年的经营状况。

盈利预测信息摘要,数据来源:申报稿

另外,联盛科技存在客户和供应商重叠的情况。 比如,联盛科技报告期内第一大供应商赢创天大(辽阳)化学助剂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均为联盛科技前五大客户。联盛科技报告期内对其采购金额分别为1.73亿元、1.62亿元、2.11亿元、1.28亿元,销售金额分别为3926.47万元、4352.94万元、3592.96万元、3102.91万元。

某投资公司执行董事对IPO日报表示, 客户和供应商重叠可能使得公司业绩被操纵,从而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这样的结构也容易出现财务虚假的嫌疑。

供应商摘要,数据来源:申报稿

2022年8月11日,联盛科技IPO上会,结果为暂缓表决。对此,联盛科技对IPO日报表示,关于暂缓表决的原因及回复等问题,请以监管机构的公告信息为准。

证监会官网关于联盛科技8月11日IPO上会,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并未披露。那么,会是什么导致联盛科技前一次IPO上会未果?

8月11日IPO上会摘要,数据来源:证监会官网

实控人涉非法占地和不正当竞争

违法违规方面,联盛科技在报告期内屡屡被海关处罚。

2021年10月,联盛科技全资子公司联盛经贸被宿迁海关罚款4.75万元。 原因有两个,一是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二是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

具体来看,2019年4月21日-2020年3月19日,联盛经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17票紫外线吸收剂UV-531,向海关申报使用的税则号列错误,应使用的税则号列与实际使用的税则号列出口退税率不同,构成出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货物完税价格为306.16万元;2020年3月20日-2021年4月21日,联盛经贸向海关申报出口紫外线吸收剂UV-531所涉及29票报关单使用的税则号列错误,构成出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货物完税价格为330.66万元。

这不是联盛经贸第一次被处罚。2018年3月,联盛经贸被天津新港海关罚款4万元。原因是,联盛经贸2015年12月24日至2017年5月3日之间及2017年8月27日合计申报总价15.67万美元的7票出口货物出口申报商品编号归类错误,导致出口货物与申报不符,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及海关监管秩序。

另外2018年5月,联盛经贸被宿迁海关罚款1000元。原因是,联盛经贸2017年5月18日将本应以“进料成品退换”监管方式申报出口的货物以“进料对口”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监管方式申报有误,影响海关统计。

IPO日报发现,在申报稿没有披露的地方,联盛科技实控人似乎曾涉及违法违规事项。

2017年5月的行政裁定书显示,法院准予强制执行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07年4月1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被申请执行人温州塑化助剂厂(下称“温州塑化”)将非法占用的916.05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沙城镇八甲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非法占用的903.57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沙城镇七四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收非法占用的1819.6平方米土地上所建的890.27平方米建筑物的内容,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申请人温州市国土资源局负有配合职责。

行政裁定书摘要,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需要指出的是,申报稿显示,联盛科技实控人项瞻波曾任温州塑化技术员、厂长、法定代表人。项瞻波的父亲名为项有智。天眼查显示,温州塑化2005年4月曾有法定代表人变更记录,即由一个名为“项有智”的人变更为项瞻波。目前,温州塑化已于2020年1月注销。

关于公司实控人曾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温州塑化助剂厂为何要非法侵占土地, 联盛科技对IPO日报表示,温州塑化曾使用七田村和八甲村共计3亩地,经访谈七四村村长,温州塑化97年开始使用村里1.5亩地,每年向村里缴纳支农金2000元每亩。2009年后,温州塑化搬厂,不再使用前述土地;经访谈八甲村主任、副书记,温州塑化曾租用村里1.5亩地,每年向村里缴纳租金约2000元每亩。2009年后,温州塑化搬厂,不再使用前述土地。

变更记录摘要,数据来源:天眼查

另外,2020年5月的结案通知书显示,关于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广东联塑”)申请执行项瞻波、王宝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8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王宝光银行存款7.68万元,该款扣缴执行费1037元后,余款7.58万元已退付申请执行人广东联塑。

关于广东联塑申请执行项瞻波、王宝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具体内容,联盛科技对IPO日报表示,广东联塑起诉项瞻波、王宝光,请求确认二人设立“宿迁联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联塑”作为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项瞻波、王宝光赔偿广东联塑7万元,因相关生效文书送达地址为项瞻波、王宝光温州老家地址,该二人未及时接到相关诉讼材料,不知晓相关诉讼情况。后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时发现该被执行情况,项瞻波、王宝光已经履行完毕,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1日出具结案通知书。

END

记者 邹煦晨

版式 褚念颖

编辑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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